干部离休的条件
2012-12-25 额尔齐斯网
问:干部离休的条件是什么?
答:干部离休的条件是: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、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,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,实行离职休养。已经退休的干部,符合上述条件的,应当改为离休。
1949年9月30日前,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;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;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。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, 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,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。
国发〔1982〕62号、劳人老〔1982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