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 刘武 王静)7月19日下午,青河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据《城乡规划法》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<城乡规划法>办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动用大型铲车,对青河镇团结东路、友好北路等处拒不履行整改要求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,拆除面积219.46平方米,拆除围墙18.15米。打响了青河县百日拆违攻坚战。
近年来,青河县规划区内违建现象比较严重,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擅自新建、改建房屋,加盖楼顶、楼间、住宅楼贴边建筑物,擅自改变住宅性质、窗改门等行为,存在挤压公共空间、侵犯其他业主权利、增加楼体承重、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,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及市容市貌。
自6月中旬开始,青河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,制订了拆违专项活动方案,并由县政府正式发出公告,要求违法实施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,逾期未自行拆除的,由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强制拆除。近期,青河县政府将组成由住建、工商、药监、公安、消防等单位联合执法队,在全县范围开展百日拆违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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